車管所出“內鬼”掙黑錢 300人駕照分莫名被扣
2015年11月13日 06:49
來源:今日早報 作者:陳洋根
因擔心自己開車違章太多,駕照分不夠扣,一些司機或車主往往會想到花錢找代辦違章的“黃牛”銷分。無獨有偶,今年1月左右,杭州交警部門特別是杭州市車管所不斷接到駕照持有人投訴,對方都稱自己沒有違章卻被無故扣分。
因擔心自己開車違章太多,駕照分不夠扣,一些司機或車主往往會想到花錢找代辦違章的“黃牛”銷分。
昨天下午,杭州市西湖區法院審理了一起濫用職權案,代辦違章銷分業務的“黃牛”以幫人銷分從中牟取不法利益為目的,將杭州市車管所的三名工作人員拉下水,讓對方成為自己的“內鬼”。他們“合作”的后果是,有近300人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自己的駕照被扣去8至9分,造成惡劣影響。
這三名“內鬼”,就是杭州市車管所的一名男保安和兩名女文職人員。
沒有違章,駕照卻為何被無故扣分?
在杭州的沈小姐考出駕照有好幾年了,因為平時開車比較謹慎,很少違章被扣分。
2014年12月9日,沈小姐到交警大隊,想用本人駕駛證處理違章時,驚訝地發現駕駛證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他人用于違章扣分,而且在當天晚上再次被扣分。她通過查詢得知,自己在車管系統留檔的駕駛證聯系方式也被篡改了!
更讓人不可思議的是,沈小姐和同學說起這件事情時,同學也提到其在沒有違章的情況下駕駛證被莫名扣分。
正當沈小姐和同學通過各種渠道投訴維權時,一名自稱冒用其駕駛證的男子給她打來電話,稱要分別賠償沈小姐和其同學各1200元。
無獨有偶,今年1月左右,杭州交警部門特別是杭州市車管所不斷接到駕照持有人投訴,對方都稱自己沒有違章卻被無故扣分。
鑒于事情重大,案件被移送警方偵查,涉案人員先后被抓獲歸案。
一開始,警方以為是黑客入侵了車管所管理系統,于是以非法侵入計算機系統立案,但調查中發現這起買分賣分案有內外勾結的情況,案件涉及車管所內部工作人員。隨后,包括“黃牛”張勝廠、車管所保安汪某、車管所女工作人員孫某和徐某被移送檢察機關偵查。
檢察官昨日在指控中提到,2014年12月3日至10日一周左右時間里,代辦違章處罰業務的“黃牛”張勝廠通過車管所保安汪某聯系車管所工作人員孫某、徐某,共同作案,導致總共至少有296人駕照被無辜扣分,每人平均被扣8分至9分。
其中汪某每代人銷1分就收受張勝廠好處費50元,總共收取了2萬余元;孫某收受汪某送的好處費2000余元。
車管所女職員稱,“只是幫同事忙”
法庭上,孫某泣不成聲,稱自己以為只是幫忙,根本沒想到做的事情是在犯罪。
孫某是杭州市車管所遠程服務中心的文職人員,平時負責網絡、電話和郵件的處理和投訴,在車管所工作已有四五年,職權是駕駛證信息及聯系電話的輸入。汪某則在杭州市車管所當保安超過10年,負責大廳秩序的維護。
“到時有好處不會少了你。”2014年11月底12月初,汪某找到孫某,說自己有一些“朋友”違章太多需要用別人的駕照代扣分。孫某問“安不安全?”得到的回答是“沒問題”。
隨后,在2014年12月3日至9日之間,汪某分四批將270個駕照信息和駕駛證電話(手機號)通過微信發給孫某,孫某按汪某的要求全都把這些駕駛證原先登記的手機號改了。
孫某提到,她肯幫汪某忙,是因為當初剛進單位時,手機掉進了廁所,只有汪某肯幫她打撈,她對汪某一直很感激。
卷入本案的徐某是杭州市車管所的窗口工作人員,在孫某忙不過來時,汪某會拿著需要篡改電話的駕駛證信息交給徐某,徐某礙于同事情面,也答應幫忙改了。
“黃牛”張勝廠說,駕駛證的信息以及聯系人電話都是上家提供給他的,每幫人銷1分,除了給車管所保安每分50元好處費外,他自己還可以從中賺取每分50元到100元的獲利。
駕駛證被冒扣,惡劣影響難消除
根據有關規定,去車管所辦理審批駕駛證信息(包括變更)必須是本人到場;如果通過遠程辦理,車管所工作人員要聯系駕駛證持有者本人核實;集中辦理駕駛證信息必須要經過專門的審批程序并到專門窗口。
徐某和孫某是同一年進入杭州市車管所工作的,每天做的就是最基礎的駕駛證信息輸入工作。未經批準私自集中辦理駕駛證信息變更,超越了她們的職權,屬于濫用職權。
檢察官表示,張勝廠、汪某、孫某、徐某四人的行為,讓沒有違章的駕照持有人無辜被處罰,違章的司機卻逍遙法外。雖然被篡改的駕駛證信息事后被糾正,但如何處理駕駛證被冒用的扣分,因為程序復雜繁瑣而成了巨大難題,而這對駕駛證被冒用者的影響一直存在,嚴重損害了他人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管理秩序。而且這起事件嚴重損害了交警部門形象和政府公信力,使本來便民的網上處理違章變成“黃牛”非法牟利的渠道。
在法庭上,四名被告人都表示認罪悔罪。檢察官建議對孫某在5年有期徒刑以下量刑,對另外三人在3年有期徒刑以下量刑。
經過一個下午的審理,審判長表示將擇日對本案作出一審判決。
■新聞+料
打擊花錢買分
有望獲專門法律支持
今年11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審稿)》(下稱“送審稿”)開始在國務院法制辦官網上公開征求意見。
“送審稿”擬增加規定,代替實際駕駛人接受機動車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并從中牟取經濟利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同時,《送審稿》對“累犯”和組織替他人銷分作出更加嚴厲的罰則:代替實際駕駛人接受機動車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并從中牟取經濟利益,被處罰后再犯的,以及組織、介紹他人代替實際駕駛人接受機動車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并從中牟取經濟利益的,處15日以下拘留,并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業內人士表示,此法一旦通過,有關部門打擊違章司機花錢買分、“黃牛”代辦銷分非法牟利將有專門的法律可依,使“買分賣分”行為違法成本更高,更有震懾力,地下黑色產業鏈也將受到重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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