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10年10月,寧海縣全面開展社會管理創新工作,人民調解作為社會管理創新的一個組成部分,擔負著維護社會穩定職能。而專職人民調解室成立以來以其獨特的矛盾糾紛化解優勢在全縣上下形成了良好的社會效應。根據這一效應,縣委、縣政府因勢利導,于2011年初開始通過政策引導、現場會推進、媒體宣傳、財政保障等措施鼓勵各鄉鎮(街道)嘗試吸收民間力量參與社會矛盾調處,并著力打造以"老何說和"為統一品牌的專職人民調解組織。這一政府購買服務和群眾自治相結合的新型人民調解模式在全縣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規模企業以及交通、醫療、勞動、物業、等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中得以全面推廣。目前,全縣共聘請專職人民調解員81名,兼職人民調解員1673名。
在"老何說和"人民調解室有效運作的同時,各級領導和各大媒體對其進行了相關批示和宣傳報道。2011年,"老何說和"被推選為寧波市社會管理創新十大樣本之一,為寧海縣"老何說和"人民調解室的全面推進營造了良好的輿論氛圍。2014年,"老何說和"專職人民調解工作經驗入選由光明日報社出版的《基層干部走基層》一書。"老何說和"之所以能在短短的時間內廣為宣傳,并能深入人心,與其第三方立場、時空的靈活性、調解員的草根性以及人文地緣的相鄰性是緊密相聯的。
在全面推進"老何說和"人民調解室建設中,政府的定位是扶持、培育、保障,本著"政府購買服務"的理念,切實保障"老何說和"專職調解室的正常運轉,切實解除專職調解員們的后顧之憂。縣委、縣政府專門出臺了《關于全面推進我縣"老何說和"專職人民調解室建設的實施意見》,明確"每建成一家'老何說和'人民專職調解室,縣財政給予一定補貼"。在實踐中,各鄉鎮(街道)按月支付專職調解員1000-2500元的誤工補貼,另有交通及通訊補貼。同時,根據《寧海縣人民調解"以獎代補"實施辦法》,按照人民調解員調解的案件數量及質量,落實獎勵資金。從2010年開始,縣司法局共累計發放200余萬元"以獎代補"獎勵資金。"以獎代補"獎勵發放當地黨委、政府后,由當地鄉鎮(街道)再落實相關配套補助資金。在專職調解室起步階段,政府在場所落實、日常運轉上給予大力支持。通過以上幾種途徑,使"老何說和"專職調解室的推進有了堅強的后盾,同時"老何說和"專職調解室的全面推開也為社會和諧穩定帶來事半功倍的效應。
"老何說和"專職調解平臺,借助的是政府的財力、民間的力量,支撐的是"以和為貴"的理念。它的產生和運行是搭建政府和百姓溝通橋梁的有效途徑,是寧海縣基層積極開展社會管理創新探索的結果,是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有益補充和拓展,是各地求解矛盾化解模式的有益嘗試。通過第三方介入,為政府分擔減負,為百姓排憂解難,切實維護基層一線穩定,有效促進了社會的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