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案例內容:一次、二次、三次……慈溪市聯調委的許調解員已經記不清自己這是第幾次站在調解庭里,為馬某和張某的糾紛進行調解了。 2013年7月張某被江蘇藉駕駛員馬某駕駛的貨車撞傷,導致重型顱腦外傷,馬以交通肇事罪被依法提起公訴,張家屬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為及早籌備張某醫療費用,主辦法官在開庭審理前邀請駐院人民調解員許先生就本案民事部分進行調解,因雙方對賠償金額分岐過大,一時難以達成協議。
案例調節:針對雙方當事人經濟條件均困難的現狀,許先生從實際出發,耐心細致做雙方當事人工作,多次組織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了除保險公司賠償外,馬某另支付26.42萬元的協議,并通過司法確認方式消除張某后顧之憂,馬某也被法院做了從輕處罰。"多虧人民調解,省時、省力,幫我討回公道"張某由衷的說道。
設立市聯合人民調解委員會,實現訴調無縫對接
去年以來,市司法局進一步深化訴調對接工作機制,打破調解員長駐法庭的固有調解模式,創新開設"法官診所",延伸對接范圍,通過借助法官的業務能力、專業水平以及職業權威性,推行"三診"調解工作制度,進一步提高調解成功率。一是定期"坐診"。[詳細]
形成四級調解網絡
2010年8月,慈溪市司法局、慈溪市人民法院、慈溪市人民檢察院聯合發文。設立市聯合人民調解委員會(下稱聯調委),聯調委主任由司法局副局長擔任,司法局調解科長、法院立案庭長、檢察民行科長、各基層司法所長為成員,辦公室設在司法局。[詳細]
創新開設"法官診所"
同時以19個基層司法所、355個村(居、社區)為核心紐帶,形成了以"平安中心戶、組、村(居、社區)、鎮(街道)"為主要層次的四級調解網絡。聘請轄區內各基層所長為訴調對接調解員,為協助調解、委托調解、通報訴訟執行信息提供人力支持,實現了基層調解網絡與法院訴調對接網絡的有效對接。[詳細]
將"聯調委"、法院業務庭(基層法庭)及各司法所所長的名單、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編制成冊,發放至各調解員,確保信息通暢。[詳細]
依據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和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和浙江省司法廳《關于進一步推動人民調解協議司法確認工作的通知》等規定,依法確認人民調解協議效力。[詳細]
在進入執行程序后,對執行有難度的案件,法院可暫緩執行,并建議人民調解委員會選擇恰當時機進行調解,將人民調解的作用延伸到訴訟案件審判后,協助做好審結案件的執行工作,避免因判決執行引發的矛盾反復與激化,直至徹底化解糾紛。[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