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2年起開始,以寧波市司法局提出的"建標準、抓規范、破難題、促提升"總要求為基本方針,開展"規范化人民調解委員會"創建活動,同時結合鄞州區實際,提升創建要求,好中選優,以"示范性規范化人民調解委員會"創建活動為主要抓手,進一步開展人民調解工作組織管理、隊伍建設、制度運行、業務規范化建設活動,全區經過對全部申報調委會的創建工作進行實地走訪和指導,2012至2014年三年創建活動共評選出區級"示范性規范化調委會"90家,"規范化調委會"418家,申報率超過95%,達標率達到81.2%,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對創建"規范化調委會"提出了場所布局、調解文化等要求,使人民調解委員規范化建設目標得以升華。在"場所布局"中要求創建"規范化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室應設置在一樓落地,方便調解工作開展。"[詳細]
將人民調解委員會規范化建設標準進一步提升,以"示范"帶動"規范",從而進一步強化創建后勁。創建"示范性規范化調委會"要求在"規范化"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基礎上,還要符合"人員專職化"和"場所專門化"兩項要求。[詳細]
在全市統一要求的基礎上,結合鄞州實際,科學制定《關于鄞州區人民調解工作規范化建設的實施意見》和《關于開展"規范化人民調解委員會"創建活動的通知》,將總體創建要求和具體操作標準進行細化落實。[詳細]
組織網絡建設是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的基礎。我們以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為導向,整合社會調解資源,創新人民調解組織模式,逐步形成了以鎮鄉(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為主導,村(居)社區、企事業調委會為基礎,以區域性、行業性調解組織為輔助的多層次、多形式、立體型調解組織網絡,使我區的人民調解工作在制度層面上升為社會綜合服務的基礎環節,充分發揮了人民調解參與協調和處理社會事務的獨特能力。
在區級層面,依托區司法局組建區矛盾糾紛聯合調解中心。重點設置交通事故、醫療糾紛、勞動爭議、刑事和解、消費糾紛等行業性專業調解窗口,根據遇到的矛盾糾紛的不同類型。[詳細]
鄞州區在強化鞏固人民調解基礎地位的同時,積極探索行業性專業人民調解組織建設,著力構建"1+X模式"的行業性專業人民調解組織。建立完善以解決民生問題為重點的專業性調處機構,以"專業調處機構、專業調解機制、專業調解隊伍"建設為重點,構建多元調解并舉的調解模式。
近年來,鄞州區針對群眾呼聲高,矛盾糾紛多的交通、醫療等領域,運用人民調解機制,指導開展這些領域的矛盾糾紛的化解工作。
2006年8月,鄞州區把人民調解機制引入道路交通事故的調處,率先在全國建立交通事故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鄞州區交警大隊下轄10個中隊均設立人民調解室,并配備16名專職人民調解員,承擔全區道路交通事故的民事糾紛賠償調解工作。[詳細]
為積極做好醫療糾紛預防處置工作,2008年11月,鄞州區將人民調解工作全面引入到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置工作領域,成立了鄞州區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專門負責調解全區醫療機構中發生的各類醫療糾紛,調處終結的醫療糾紛,醫患雙方無一例反悔。[詳細]
根據鄞州區實際發展需要,我們針對特定的工作地城、特定的人群專門設立調解組織。在人口密集,矛盾易發的重點區域建立調解組織。重點啟動農貿市場、行政接邊地區、重要旅游區、大型物業管理區等區域的調解組織建設。[詳細]
鄞州人民調解工作者們決心搶抓依法治國和法治建設的歷史機遇,繼續深入貫徹中央、省、市、區的決策精神,按照上級司法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要求,虛心學習先進經驗,積極展開人民調解指導的新途徑和新方法,努力把鄞州區人民調解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