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上盜撈第一案”告破 主犯潛逃三年被抓
2011年11月02日 08:44
來源:錢江晚報
打撈“NewHangzhou”號時,恰逢四五月份,是海上大霧多發時節,這給漁民的打撈船提供了很好的掩護。此時,臺州一家造船廠的老板張某得知消息,于是輾轉找到吳某,請他找到福建省連江縣筱埕鎮定海村的漁民進行海底打撈。
打撈“NewHangzhou”號時,恰逢四五月份,是海上大霧多發時節,這給漁民的打撈船提供了很好的掩護。
在打撈時,漁民們使用了一種類似“探魚器”的工具,它的工作原理有點像聲納,可以測出沉船的位置。
然后,漁民使用打撈工具將沉船的鋼板切割開,把鋼材一點點吊了上來。這些鋼材最后被運到收購點變賣。
吳某為何會選擇找福建的漁民進行專業的海底打撈工作呢?
在福建一帶,從六七十年代起,靠采挖海底貝殼謀生的漁民,添置了機械設備及技術人員,形成海洋打撈的雛形;在賴以生存的貝殼資源枯竭后,不少漁民轉行從事起海底打撈作業。
在作業中,漁民發現,海底打撈原來利潤豐厚。以定海村為例,2005年村民合股200萬元買了定海村第一艘工程船,從事海洋打撈。到了2007年,這些參股的村民一年就可以從海底打撈的分紅中拿到十多萬元。
在高利潤的誘惑下,漁民紛紛轉行干起了海底打撈。
其實,這樣的海上打撈行為本身也并不是違法行為。但按照規定,這種海上打撈主要是針對下沉超過1年且主人放棄打撈的物品。而“NewHangzhou”號沉沒2個月,漁民就開始進行打撈,這成為漁民被控“非法盜竊罪”的原因。
2008年,載有萬噸鋼材的輪船“NewHangzhou”(新杭州)號在臺州大陳島附近海域遭遇大風,沉入50米深海底。2個月后,福建30余名船員乘坐兩艘打撈船,先后在事發水域打撈出價值800多萬元的鋼材。
這兩艘打撈船隨后被浙江省邊防總隊海警第一支隊截獲,船員被控以“故意盜竊罪”,此即“中國海上盜撈第一案”。船上的34名船員陸續被抓獲,唯有主要嫌犯吳某在逃。
今年10月26日,海警偵查員終于在福州市晉安區一個陰暗擁擠的老住宅區里,找到了在這一帶隱藏了3年多的吳某,并將其抓獲歸案。
蹲守4天,老城區抓捕3年逃犯
據先期被捕船員交代,向他們提供沉船相關信息、幫助盜撈的,正是福建連江人吳某。然而2年多來,警方一直沒有發現他的蛛絲馬跡。直到最近吳某的一個親戚無意間說出,他女兒一直和他在一起。
從吳某女兒的流動信息入手,辦案警員終于大致確定了吳某可能活動的范圍。
10月20日,在福州市晉安區的警察局里,海警偵查員找到了一條疑似吳某的登記記錄。
根據登記記錄,偵查員找到一處擁擠的老城區,化裝后蹲守在附近3天3夜。然而吳某一家深居簡出,偵查員一無所獲。
24日中午,偵查員假裝是租房的客人,找到吳某的房東要求租房,以看房的名義,見到了疑似吳某的男子。經確認,他就是“中國海上盜撈第一案”的主要嫌犯。
“他女兒精神上有別常人,為了不驚嚇到她,我們沒有立即進行抓捕。”偵查員又蹲守了一天,摸清吳某的出行規律后,10月26日早晨在當地警方的協助下,在其上班過程中將其抓獲。
10月27日,吳某被押回椒江,日前正在接受進一步調查。
船主沒來得及打撈,漁民搶先上了
提供沉船信息的是吳某,他的消息又從何而來?這要從事故發生時說起。
2008年3月13日,由舟山漁民合股購買的運輸船“NewHangzhou”號在臺州海域時遭遇大風觸礁沉沒,當時貨輪上載有9000多噸鋼材,價值5000多萬元。
由于船上貨物分屬不同貨主,所投保的保險公司也不一樣,理賠等問題僵持不下;另外,打撈公司給出的價格為每噸2000元~3000元,當時的鋼材價格僅為每噸5000元,船主嫌打撈價格太高,貨船沉沒后一個多月的時間,打撈工作一直沒有展開。
此時,臺州一家造船廠的老板張某得知消息,于是輾轉找到吳某,請他找到福建省連江縣筱埕鎮定海村的漁民進行海底打撈。
漁民和張老板約定,打撈所得雙方對半分。
為了搶時機,5月初,這些漁民開著兩艘打撈船“信宏168號”和“康順9號”到事發海域開始打撈鋼材。直到5月8號被抓獲,兩艘船先后共打撈上來1500多噸鋼材,價值8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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