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網寧波站出品 第013期
2月1日,一輛運送煙花爆竹的貨車在河南義昌大橋發生爆炸,造成大橋坍塌、人員傷亡。有網友呼吁,春節燃放煙花是中國傳統習俗,但傳統習俗也需要改進。如今煙花爆竹每年都奪走人命致傷人身引發火災,到改革這一習俗的歷史節點了。
2月1日,一輛運送煙花爆竹的貨車在河南義昌大橋發生爆炸,造成大橋坍塌、人員傷亡。有網友呼吁,春節燃放煙花是中國傳統習俗,但傳統習俗也需要改進。如今煙花爆竹每年都奪走人命致傷人身引發火災,到改革這一習俗的歷史節點了。
近日,北京律師張鵬飛起訴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訴請撤銷安監局向8家單位審批、頒發經營批發許可證的具體行政行為,希望以此引發社會關注、減輕空氣污染。但法院以“原告主體不適格”為由拒絕受理。
環保專家建議,春節放煙花應看“天”說話,建立“煙花燃放指數”控制煙花爆竹燃放。
1月31日,北京律師張鵬飛來到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起訴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訴請撤銷安監局向8家單位審批、頒發經營批發許可證的具體行政行為。
不過,法院以“原告主體不適格”為由拒絕受理此案。
張鵬飛告訴記者,北京市安監局于去年12月11日發布的《市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安全標準化達標企業(第一批)》中,共有來自房山、平谷、懷柔的8家公司獲批“經營煙花”,證書有效期到2015年12月。
他認為,如果批發許可證能撤銷的話,將很大程度上打擊煙花爆竹的經營銷售鏈條。
他表示,對于法院拒絕受理,他之前就有了心理準備,希望能夠引起社會、輿論的關注,減輕空氣污染。
針對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是“禁”?是“限”?多個網站和個人均發起了相關調查,總結多個調查,有半數以上的網友贊成禁放煙花爆竹。
作家鄭淵潔在微博上發起的“春節期間遇霧霾空氣污染禁放煙花”,已經有超過1700人參與了調查。調查數據顯示,有近85%的網友贊成“我同意遇污染天禁放煙花”,只有15%左右的網友表示“反對”。
同時,門戶網站在微博發起的“持續霧霾是否該禁放鞭炮”調查中,共有600多人參與了投票,有超過450位網友將“支持”投給了“應該禁放,燃放煙花爆竹會加重污染、增加安全事故”,比例超過了75%,僅有25%左右的網友認為“不應禁放,不放鞭炮,就沒了年味兒”。
此外,某媒體的相關調查顯示,七至八成的受訪者,如果遇到塵霾天氣,會主動選擇少放乃至不放煙花。多數人支持政府根據空氣狀況,出臺煙花限放政策。
市民高女士說,每年的除夕、初五、十五三天都是北京煙花爆竹的燃放高峰,那時走在街上她都覺得嗆嗓子。今年高女士一家決定不給空氣污染雪上加霜了。“我準備除夕夜買幾個氣球,在家里踩踩,讓孩子聽聽響聲,熱鬧熱鬧就行了。”高女士說。
市民劉先生說,以前他覺得就污染那幾天,大風一刮,影響也就不會太大。但今年1月連續出現嚴重霧霾天氣,春節期間天氣估計也好不到哪兒去,所以他決定今年不放煙花了。“應該在全市加強環保教育,提高人們的環保意識。大家都不放煙花,空氣質量就會好一些。”
“煙花會加劇空氣污染,但并不是主要因素。”市民馮女士告訴記者,今年她還是打算在郊區放一些煙花。她認為,要治理空氣污染,光靠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是遠遠不夠的,日常的汽車尾氣和冬季燃煤更應該嚴格治理。“治理空氣污染關鍵在平時,如果少開一天車,更多地減少碳排放,這樣效果或許會更明顯。”
另外,馮女士也認為,在城市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大家都忽視了環境問題,北京不能“獨善其身”。
市民商先生也準備在今年春節繼續放煙花,他告訴記者,空氣污染的形成是長期的,不在一年的這幾天,“香港的迪士尼,每天晚上都會有半小時的煙花表演,但天空依舊碧藍如洗。”
家住成都武侯區興蓉街10號的劉阿姨,也深受燃放煙花爆竹之害。“(燃放煙花爆竹)那味道嗆得我沒處躲啊,完全不敢出門,躲在家里都吵得我睡不著覺。”昨日,已經66歲的劉阿姨向成都商報記者“控訴”放鞭炮之害時,一度聲淚俱下、哽咽不語,許久才緩過神來說感謝記者能夠傾聽她的聲音,她說自己訂閱了十多年的成都商報,希望商報一定要幫她呼吁市民盡量不要放鞭炮。
已經退休在家的劉阿姨,此前在一家事業單位做管理工作,她說很多老同事都和她有同樣的想法,希望春節的空氣能好點,而放鞭炮的年味可以通過其他的方式彌補,不一定非要在小區附近放鞭炮。“我早就和老伴商量春節期間去郊區租房子住,真不想過一個空氣嚴重污染又喧囂嘈雜的春節。”劉阿姨說,放鞭炮帶來的空氣污染和噪聲污染,對老人的影響尤其大,希望人們盡量不放鞭炮。
對于北京“禁”、“限”之爭,北京公眾與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認為,在煙花的問題上確實要控制它的污染,但完全禁放并不是很好的選擇。燃放煙花是一個傳統的、帶有一定文化色彩的活動,并且煙花的燃放實際上已經被限制在一個比較短的時段里,這樣它所造成的影響在一年中實際上是有限的。
他建議,可以提供一個類似“煙花燃放指數”的服務,按照當時的天氣條件燃放煙花。如在天氣擴散條件有利的情況下,“煙花燃放指數”高一些,如擴散條件不利,“煙花燃放指數”就應該低些,只能允許孩子們放一些小花炮之類的,絕對不能燃放大型的煙花。
此外,他認為,政府應該對一些高排放的大型煙花進行嚴控,不讓這些大型的煙花進入銷售渠道。傳統文化中并沒有這種巨大的煙花,“這種巨大的煙花某種程度上我覺得是一種炫富和攀比的表現,應該積極制止。”
張鵬飛表示,至少在今年春節應該支持“禁放”。今年冬天的霧霾天氣非常嚴重,整個1月份只有5天沒有霧霾,今年春節期間的空氣環境壓力是十分大的。等到明年、后年,春節期間的天氣情況好轉了,也可以適當由“禁放”改為“限放”。
對于有人認為,不放煙花爆竹就沒有年味,而且空氣污染的“元兇”并不只是燃放煙花爆竹,為什么只抓著煙花爆竹不放。張鵬飛表示,這是一個傳統文化與健康權的取舍問題,應該在兩者間有個權衡。而對于為什么只抓住煙花爆竹不放,不能說因為這個原因小,就直接放任不管了。如果每個人都能夠為自己的權益去爭取,一起去推動,要比旁觀、非議要實在得多。
昨日,作家鄭淵潔在其微博中呼吁,“蛇年春節北京帶頭把煙花彈禁了吧,保留掛鞭。煙花彈不是民俗,掛鞭才是民俗。”
鄭淵潔解釋,中國古代過年應該是只放掛鞭,對人的威脅不大。如果說傳習民俗,那就只放掛鞭好了。如今體積和容積越造越大的煙花彈,并非從古代民俗承襲而來。
鄭淵潔在微博中評論,“千余座煙花爆竹銷售點一夜之間如雨后春筍般遍布北京大街小巷,即有安全上的危險,又污染環境。”
此外,環保人士董良杰也在微博中呼吁,“別讓習慣推著走。”
“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春節燃放煙花爆竹是我們自古以來的民族傳統,但社會發展到現在,這個傳統所表現出來的破壞力不得不讓我們重新打量。其一,全國各地每年春節因放煙花爆竹導致火災和人員傷亡的事例比比皆是,僅北京去年春節期間因燃放煙花爆竹就引發火情192起,受傷272人;其二,煙花爆竹燃放產生的顆粒物是PM10以及PM2.5的重要來源,是空氣污染的罪魁禍首之一,有實驗顯示,燃放煙花爆竹后,PM2.5數據兩小時內就能暴漲10倍甚至更高。也正因此,前幾天有媒體建議春節若再遇霧霾,北京應禁放煙花爆竹。
任何傳統民俗都是與時俱進的,那些沿襲于舊時的習俗是緣起于當時的生存狀況,發展到今天,有的已為現代生活所不容,乃至異化成了一種陋習。既然燃放煙花爆竹并非必需,又何必犧牲生命財產安全、環境的污染來換取所謂的節日氣氛呢?公安部部署加強煙花爆竹的安全監管,這很必要。但放到社會文明的歷史長河中來考慮,春節集中燃放煙花爆竹的陋習是時候拋棄了。春節的節日文化會隨著時代的變遷而不斷加入新的元素,放煙花的舊年俗去了,將會有新的年俗取而代之,這正是節日文化長久不衰的生命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