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利浦”涉嫌侵犯寧波人專利
2011年12月23日 09:05
來源:寧波晚報 作者:黃劍躍
薩雷斯和飛利浦安全插座 (黃劍躍 攝) 自己的安全插座發明專利和專利號,被全球小家電行業巨頭飛利浦公司使用在對方的產品上;寧波中院判定飛利浦侵權,飛利浦公司和深圳和宏公司向浙 江省高院上訴,結果勝訴

薩雷斯和飛利浦安全插座 (黃劍躍 攝)
自己的安全插座發明專利和專利號,被全球小家電行業巨頭飛利浦公司使用在對方的產品上;寧波中院判定飛利浦侵權,飛利浦公司和深圳和宏公司向浙 江省高院上訴,結果勝訴。昨天,安全插座發明專利所有人、寧波薩雷斯電器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敖謙平對記者表示,已向浙江省高院院長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遞交了 公開信,將向上述兩級法院提交申訴請求。
2001年10月31日,敖謙平發明的“安全插座”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授權。2005年底,他帶著專利來到深圳市和宏實業有限公司,擔任工程師負 責安全插座的開發,并授權深圳市和宏公司使用自己的發明專利。后因多方面原因,敖謙平離開了深圳市和宏公司。并在2008年10月來到寧波,與人合伙投資 創辦寧波市鄞州薩雷斯電器有限公司,并以“薩雷斯”為該安全插座的注冊商標。
2010年2月,敖謙平發現多款以“PHILIPS”(飛利浦)為商標的安全插座,使用了他的發明專利。盡管產品外觀有所區別,但是上面標注的產品專利號相同,都是敖謙平的發明專利號——ZL96107072.2。
2010年11月,敖謙平向寧波市中院提起訴訟,要求飛利浦公司、深圳和宏公司停止侵權并賠償人民幣100萬元。寧波市中院經審理認為:飛利浦 公司未獲得敖謙平的許可,通過惠州和宏公司定牌生產的專利產品,侵犯敖謙平的專利權;深圳和宏公司將該專利產品交由子公司(惠州和宏公司)生產,并以 “PHILIPS”為商標也構成侵權。一審判決兩被告共同賠償80萬元。
飛利浦公司和深圳和宏公司不服,隨即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浙江高院經過兩次庭審后,在2011年11月17日進行了宣判,結果讓敖謙 平大跌眼鏡。浙江高院審理認為:飛利浦公司委托惠州和宏公司加工該專利產品,隨后又賣給深圳和宏公司進行銷售,該過程中飛利浦公司不存在侵權行為,可繼續 生產和銷售由敖謙平發明的安全插座專利產品。
“飛利浦沒有經過我的專利授權,憑什么委托別人生產該專利產品?”敖謙平認為,自己企業生產的“薩雷斯”牌專利產品的市場份額受到了 “PHILIPS”牌侵權產品的嚴重壓制。很多經銷商與消費者還以為是“薩雷斯”安全插座仿冒了飛利浦公司的專利,這對于自己和公司來說極不公平。
據敖謙平的代理律師、浙江金漢律師事務所律師呂甲木介紹,浙江高院判決生效后,敖謙平還可以通過以下渠道維護自己的權益,包括向浙江省高院院長申請啟動再審程序、向浙江省檢察院申請抗訴、向最高人民法院進行申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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