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003c/p>\u003cp>\u003cstrong>省級中試平臺建設程序包括組織申報、審核推薦、遴選認定、提升建設、驗收評價等:\u003c/strong>\u003c/p>\u003cp class=\"textAlignCenter\">\u003cstrong>組織申報\u003c/strong>\u003c/p>\u003cp>省經信廳、省財政廳聯合發布申報通知。申報單位根據有關要求,編制申報書、建設方案及必要的佐證材料,向所在縣(市、區)主管部門提出申請。\u003c/p>\u003cp class=\"textAlignCenter\">\u003cstrong>審核推薦\u003c/strong>\u003c/p>\u003cp>縣(市、區)主管部門商同級財政部門意見后,報送設區市主管部門。設區市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把關,征求同級財政部門意見后,聯合報送省經信廳。\u003c/p>\u003cp class=\"textAlignCenter\">\u003cstrong>遴選認定\u003c/strong>\u003c/p>\u003cp>省經信廳商省財政廳組織開展形式審查、專家評審,視情況進行現場考察;綜合遴選情況確定擬認定名單,由省經信廳公示后,聯合省財政廳公布認定名單。\u003c/p>\u003cp class=\"textAlignCenter\">\u003cstrong>提升建設\u003c/strong>\u003c/p>\u003cp>新認定的省級中試平臺根據建設方案進一步細化提升建設任務,由省經信廳與建設主體及所在設區市主管部門,共同簽訂建設任務書,建設期兩年。\u003c/p>\u003cp class=\"textAlignCenter\">\u003cstrong>驗收評價\u003c/strong>\u003c/p>\u003cp>省級中試平臺建設期滿后,省經信廳依據建設任務書組織開展驗收評價。驗收不合格的,給予6個月整改期;整改期滿后,省經信廳再次組織開展驗收。\u003c/p>\u003cp>\u003cstrong>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省級中試平臺資格\u003c/strong>\u003c/p>\u003cp>數據資料或評審評價過程弄虛作假,嚴重影響省級中試平臺遴選認定或績效評價的;\u003c/p>\u003cp>驗收不合格,且整改后仍不合格的;\u003c/p>\u003cp>連續兩次績效評價不合格的;\u003c/p>\u003cp>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和嚴重環境污染、失信行為,或其他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u003c/p>\u003cp>無法正常運行或提供公共服務的。\u003c/p>\u003cp>對取消省級中試平臺資格的,自取消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u003c/p>\u003cp class=\"textAlignCenter\">\u003cimg src=\"https://x0.ifengimg.com/ucms/2026_12/3B91C70A4D4045D4DA0C4B9EFCEB9385C8595DA7_size660_w800_h4984.jpg\" alt=\"圖片\" />\u003c/p>\u003cp>\u003cstrong>資金支持\u003c/strong>\u003c/p>\u003cp>對新認定的省級中試平臺,由省經信廳商省財政廳,按其建設任務書承諾的新投入中試設備支出(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下同)給予一次性分檔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u003c/p>\u003cp>其中,投入1000萬元(含)至2000萬元的,補助400萬元;投入2000萬元(含)至4000萬元的,補助600萬元;投入4000萬元(含)至6000萬元的,補助800萬元;投入6000萬元(含)以上的,補助1000萬元。省級補助資金應用于上述支出領域。\u003c/p>\u003cp>對依托省實驗室、省技術創新中心建設的省級中試平臺,如建設主體為同一單位的,省財政不予補助。對依托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建設的省級中試平臺,省財政不予補助。\u003c/p>\u003cp>所在地為寧波的省級及以上中試平臺,由寧波市統籌支持。\u003c/p>\u003cp>對年度績效評價結果為優秀的省級中試平臺,省財政給予每個100萬元獎勵,3年內最多獎勵一次。升級為國家級制造業中試平臺的,省財政給予3000萬元獎勵。獎勵資金應用于平臺建設、中試活動等。\u003c/p>\u003cp>省級中試平臺建設期滿后,應向省經信廳提交新投入中試設備支出情況報告及相關佐證材料。\u003c/p>\u003cp>省經信廳根據驗收情況,商省財政廳收回使用不合規的省財政資金;對于建設期內未完成承諾的新投入中試設備支出額的,按其實際支出額所對應的省財政補助檔次再乘以80%確定最終補助金額,并收回超出部分的省財政補助資金。對驗收不合格且整改后仍不合格,以及在建設期內取消省級中試平臺資格的,按相關程序收回全部省財政資金。\u003c/p>\u003cp>來源:浙江發布\u003c/p>","type":"text"}],"currentPage":0,"pageSize":1},"editorName":"謝思潔","faceUrl":"http://ishare.ifeng.com/mediaShare/home/548308/media","vestAccountDetail":{},"subscribe":{"type":"vampire","cateSource":"","isShowSign":0,"parentid":"0","parentname":"社會","cateid":"548308","catename":"鳳凰網寧波","logo":"https://d.ifengimg.com/q100/img1.ugc.ifeng.com/newugc/20201010/11/wemedia/5a68ca01a436772927546cfba868774629fcaea8_size286_w1600_h1600.jpg","description":"鳳凰網寧波頻道,每天向您傳播寧波最新最快新聞資訊。","api":"http://api.3g.ifeng.com/api_wemedia_list?cid=548308","show_link":1,"share_url":"https://share.iclient.ifeng.com/share_zmt_home?tag=home&cid=548308","eAccountId":548308,"status":1,"honorName":"","honorImg":"http://x0.ifengimg.com/cmpp/2020/0907/1a8b50ea7b17cb0size3_w42_h42.png","honorImg_night":"http://x0.ifengimg.com/cmpp/2020/0907/b803b8509474e6asize3_w42_h42.png","forbidFollow":0,"forbidJump":0,"fhtId":"80237075","view":1,"sourceFrom":"","declare":"","originalName":"","redirectTab":"article","authorUrl":"https://ishare.ifeng.com/mediaShare/home/548308/media","newsTime":"2026-03-19 08:55:49","lastArticleAddress":"來自北京"}},"keywords":"平臺,財政廳,財政,主管部門,建設期,任務書,設區市,由省,浙江省,財政資金","hasCopyRight":true,"sourceReason":"","isHubeiLocal":false,"interact":{"isCloseShare":false,"isCloseLike":false,"isOpenCandle":false,"isOpenpray":false},"__nd__":"ne883dbn.ifeng.com","__cd__":"c01049em.ife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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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 (var i = 0,len = adKeys.length; i 近日,省經信廳、省財政廳印發《浙江省現代化中試平臺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全面推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加快建設一批適應高質量發展的浙江省現代化中試平臺。 本辦法所稱省級中試平臺,是指注冊地址在浙江省內,由具備條件的企業、第三方服務機構、高校院所、地方政府等主體獨立或聯合建設,為處在試制階段的新產品轉化到生產過程提供設計驗證、功能性能驗證、工藝驗證、適配驗證、生產驗證等綜合性、專業化中試服務的載體。 省級中試平臺如何申報建設?有哪些支持?一起了解~ 申報建設省級中試平臺的,原則上為市級中試平臺,具有公共性,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在浙江省注冊登記的企事業單位,一般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開展正常經營,中試領域方向聚焦、特色優勢明顯。 擁有長期從事相關產業領域技術研發或成果轉化的首席專家(總工程師);組建專家委員會;技術、技能、管理、營銷等專業人才結構合理、素質優良。 建設主體承擔主要投入責任,提供穩定的經費保障;形成商業模式,具有較強自我造血能力。 具備中試固定場地及安全、環保、能源等配套設施,有關通用、專用中試軟硬件設備滿足中試活動需要;中試環境符合有關標準要求。 建立中試項目全過程管理機制;建立技術、安全、知識產權管理機制;建立商業秘密保護機制。 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和嚴重環境污染行為,保持良好信用記錄。 省級中試平臺建設程序包括組織申報、審核推薦、遴選認定、提升建設、驗收評價等: 組織申報 省經信廳、省財政廳聯合發布申報通知。申報單位根據有關要求,編制申報書、建設方案及必要的佐證材料,向所在縣(市、區)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審核推薦 縣(市、區)主管部門商同級財政部門意見后,報送設區市主管部門。設區市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把關,征求同級財政部門意見后,聯合報送省經信廳。 遴選認定 省經信廳商省財政廳組織開展形式審查、專家評審,視情況進行現場考察;綜合遴選情況確定擬認定名單,由省經信廳公示后,聯合省財政廳公布認定名單。 提升建設 新認定的省級中試平臺根據建設方案進一步細化提升建設任務,由省經信廳與建設主體及所在設區市主管部門,共同簽訂建設任務書,建設期兩年。 驗收評價 省級中試平臺建設期滿后,省經信廳依據建設任務書組織開展驗收評價。驗收不合格的,給予6個月整改期;整改期滿后,省經信廳再次組織開展驗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省級中試平臺資格 數據資料或評審評價過程弄虛作假,嚴重影響省級中試平臺遴選認定或績效評價的; 驗收不合格,且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連續兩次績效評價不合格的; 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和嚴重環境污染、失信行為,或其他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 無法正常運行或提供公共服務的。 對取消省級中試平臺資格的,自取消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資金支持 對新認定的省級中試平臺,由省經信廳商省財政廳,按其建設任務書承諾的新投入中試設備支出(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下同)給予一次性分檔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其中,投入1000萬元(含)至2000萬元的,補助400萬元;投入2000萬元(含)至4000萬元的,補助600萬元;投入4000萬元(含)至6000萬元的,補助800萬元;投入6000萬元(含)以上的,補助1000萬元。省級補助資金應用于上述支出領域。 對依托省實驗室、省技術創新中心建設的省級中試平臺,如建設主體為同一單位的,省財政不予補助。對依托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建設的省級中試平臺,省財政不予補助。 所在地為寧波的省級及以上中試平臺,由寧波市統籌支持。 對年度績效評價結果為優秀的省級中試平臺,省財政給予每個100萬元獎勵,3年內最多獎勵一次。升級為國家級制造業中試平臺的,省財政給予3000萬元獎勵。獎勵資金應用于平臺建設、中試活動等。 省級中試平臺建設期滿后,應向省經信廳提交新投入中試設備支出情況報告及相關佐證材料。 省經信廳根據驗收情況,商省財政廳收回使用不合規的省財政資金;對于建設期內未完成承諾的新投入中試設備支出額的,按其實際支出額所對應的省財政補助檔次再乘以80%確定最終補助金額,并收回超出部分的省財政補助資金。對驗收不合格且整改后仍不合格,以及在建設期內取消省級中試平臺資格的,按相關程序收回全部省財政資金。 來源:浙江發布

明確認定辦法、資金支持!浙江出臺省級中試平臺建設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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